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

上海房產稅 開徵

【經濟日報╱特派記者林則宏/上海二十三日電】 2011.02.24

繼今年1月30日公布房產稅徵收細則後,上海近日又公布房產稅稅率標準:房價在每平方公尺人民幣28,426元(約為每坪新台幣42.3萬元)或以下者,按0.4%稅率徵收,高於此一價位按0.6%稅率徵收。

在上海地稅局公布稅率標準後,等於宣告上海房產稅正式開徵。

上海新聞晨報報導,首批繳稅通知書已在22日寄發,凡收到繳稅通知書者,必須在在今年12月31日前繳清房產稅。

若未按時足額繳納的,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。

至於為何將房產稅的稅率區分線訂在每平公尺人民幣28,426元,主因是上海房產稅細則明訂,以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的二倍作為區分基準。

根據上海市統計局日前公布的數據,2010年上海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為每平方公尺人民幣14,213元。

不過,根據「搜狐焦點網」的調查,64%的網友均認為「這個分界線應該再高一點才合適」;對於去年上海統計局公布,去年上海新建商品房均價為每平方公尺人民幣14,213,同樣有64%的網友認為,上海新建商品房均價遠不止這個價格。

至於房產稅徵收對象為,上海本地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購且屬於第二套房及以上的住房;二是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購的住房。

新購住房認定的時間為2011年1月28日起購買的住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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